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医疗保健综合楼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2013年11月01 09:21:23 来源:中国制冷网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明建招【2013】1014

加入日期:2013.10.31

截止日期:2013.11.06

招标业主:福建省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福建省

招标公告正文招标编号:明建招【2013】1014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医疗保健综合楼项目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社会[2009]116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财政补助,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的空调设备采购及及安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市道山路18号;

2.2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医疗保健综合楼空调设备(包括战时通风系统、平时通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空调风系统、空调水系统、VRV系统、冷冻机房等)采购、安装、调试、质检、验收、技术服务、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与其它专业施工队伍配合协调等全部工作。具体的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招标工程最高控制价为 18706088元;

2.3.本项目交货期(现场交货及安装)为:总工期与主体工程同步完成竣工验收;

2.4质量要求:符合《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GB50243-2002)及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并取得福建省优质工程(闽江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厂商或其授权代理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和所投品牌制造商具备经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2本次招标货物应在所投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3.3若为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所投空调设备的制造商授权书。(备注: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应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拟派出项目经理1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安全员1人,以上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为主办方,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6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 10月 31日至 2013年 11月 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时 0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30分至 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份售价人民币 1000元,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最高控制价:

本采购项目的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 18706088元整,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控制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也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柒万元。

7.4投标保证金须在汇款凭证(或保函)上清楚注明: “省妇幼保健院空调设备投标保证金”。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 11月 25日上午 9时 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8.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和招标文件购买收据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保函原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

8.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10、联系方式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帐户名称: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 5919 0308 4510 501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厅13层

招标人:福建省妇幼保健院

地址:福州道山路18号

邮编: 350003

电话:

传真: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2424045-6

地址:福州市大利嘉城南楼511室

电话: 0591-、87716190

传真:

联系人: 黄工、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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