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卫生部、科技部制定建筑空调管理措施
2003年06月12 00:00:00 来源:中国空调制冷网
近日,建设部、卫生部、科技部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建筑空调通风系统预防“非典”、确保安全使用的应急管理措施》。
措施规定,在空调通风系统启动之前,或对已经投入使用的空调通风系统,必须摸清系统自身的特点,明确每一系统所服务的楼层和房间的详细情况,制定出空调通风系统预防与控制“非典”病毒传播的预案,明确突发情况的应对措施,并落实专人负责。
措施要求,以循环回风为主,新、排风为辅的全空气空调系统,在疫情期内,原则上应采用全新风运行,以防止交叉感染;采用专用新、排风系统换气通风的空气———水空调系统,应按最大新风量运行,且新风量不得低于卫生标准(每人每小时30立方米),达不到标准者应通过合理开启门窗,加强通风换气,以获取足额新风量;对于只采用独立式空调器(机)供冷供热的房间,应合理开启部分外窗,使空调房间有良好的自然通风。
措施明确,在当地疫情期内,下列空调系统宜停止使用。其中包括既不能全新风运行、又没有对回风或送风采取消毒措施的全空气空调系统;既不设新风,又不能开窗通风换气的水—空气空调系统;既不能开启外窗,又不设新、排风系统的房间内的空调系统。措施还对医院隔离区空调装置与空调通风系统规定了特殊附加要求。
--摘自《消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