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起能源价格每月报一次
2005年12月13 14:53:00 来源:制冷快报
四川省物价局发出实施《全国重要能源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我省芙蓉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等六家企业分别承担煤炭和焦炭价格的采集报送工作,每月报告能源的价格变化。重要能源报告自2006年1月1日起试运行,4月1日起正式运行。
据了解,我省确定芙蓉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芙蓉煤矿、四川达竹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攀枝花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圣达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德胜集团攀枝花煤化工有限公司六家企业为全国重要能源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的采报价单位,分别承担煤炭和焦炭价格的采集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