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明年全省采暖补贴明补
2005年12月26 09:56:00 来源:制冷快报
未来两年,全国北方采暖城市的供热补贴将全部实现从“暗补”变“明补”。这是12月23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的。
本周四,在全国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表示,我国将从六方面入手,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
辽宁省作为全国供热改革的试点省份,在会上交流了经验。今年辽宁省按照建设部等八部委的通知要求,出台了采暖费随职工工资发放的方案,“暗补”变“明补”正式在全省启动。
方案规定,凡是有工作单位的职工,不管住房有没有采暖设施,都要享受采暖补贴。补贴发放的方法为:职工年工资(或者月工资)×采暖费补贴系数=实际发放的补贴数。当采暖费标准调整、职工职务职称变化和职工工资调整时,也要相应调整补贴标准。
此外,辽宁省还对各级各类人员住房标准、采暖费补贴单位、特困群体采暖问题和采暖费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目前全省已有大连、铁岭、鞍山和朝阳4个市实施了采暖费随职工工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