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空调制冷剂要回收利用
2007年07月16 00:00:00 来源:国家环保总局网站
东北三省汽车空调制冷剂回收地方培训中心在吉林长春成立 汽车空调制冷剂
汽车空调制冷剂回收培训工作将逐步进行。目前,来自吉林省二十余家企业的主管人员已参加首期培训。在吉林省环保局国际合作处了解到,从现在起,吉林省将用两个月的时间,对吉林省内200多家有资质的汽车维修、汽车拆解企业进行系统培训,并逐步配备CFC-12(氟利昂)回收装置。被回收的CFC-12(氟利昂),可在2001年之前生产的汽车上得到充分回用,可有效减少各类氟利昂物质对臭氧层的破坏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