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标准升级盼验收标准

2006年08月23 09:54:00 来源:制冷快报

有关节能环保建筑的设计,正上升到国家标准的层面。与此同时,有关验收标准的出台也呼声日高。

近日,国家建设部和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面向公众征求意见。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此标准一旦正式实施,意味着我国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将由行业标准升级至国家标准。

新标准是在1995年发布的行业标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2001年发布的行业标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2003年发布的行业标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统一修订补充,制定出的包括全国各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节能环保建筑设计标准的层层升级,使业内人士普感住宅设计转型的迫切。在国内大力倡导环保节能建筑的五合国际(5+1werkhart)总顾问刘力博士指出,新政之后对于90平方米小户型房型的强调,使得节能环保建筑的推广有了更大意义。“大量房源集中于同一个面积段,使节能环保带来的高舒适度的优势能更明显体现。同时,也有利于降低节能环保的成本。”

与此同时,刘力明确指出:“除了针对设计节能环保建筑的设计环节标准之外,验收标准的出台也十分必要。”

新标准明确提出,居住建筑不宜设置凸窗。冬季采暖卧室、起居室室内设计温度控制在18摄氏度,夏季空调卧室、起居室室内设计温度控制在26摄氏度。建筑物朝向宜采用南北或接近南北,主要房间避免夏季受东、西向日晒等。

刘力指出,尽管设计规范出台,但目前规范只针对设计,节能环保建筑有“短板效应”:门窗系数提高、外墙材料保温隔热性能改善只说明大面积建筑外维护结构达到国家节能设计标准要求,但国内施工图设计普遍不重视节点细部设计,而施工中只要有一个节点没有顾及,整体节能效果都有可能因这块“短板”而大打折扣。因此,建筑分等验收标准出台非常迫切。

“事实上,节能环保建筑目前的推广仍旧非常艰难。发展商目前关心的还是成本高不高、会不会容易坏等初级问题。”刘力坦承,政府需要出台更严厉、更具体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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