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将全面推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

2009年02月14 00:00:00 来源:制冷快报

近日,合肥市建委发出通知,要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建筑将全面推行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3月1日起,该市新建建筑太阳能利用系统应纳入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与建设工程同时投入使用。

为有效推动合肥市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让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太阳能造福百姓,市建委2008年编制出台了《合肥市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实施细则》,为全面推行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做了充足的技术准备。2009年1月,《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技术标准》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查,被批准为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854-2008)。为强化标准执行,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市建委专门印发了《关于贯彻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技术标准>的通知》(合建设[2009]8号)。

《通知》明确规定:新建十二层及以下居住建筑,建设单位应为全体住户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并做好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十二层以上新建居住建筑具备太阳能利用条件的,应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新建公共建筑、居住小区的草坪、庭院、住宅建筑楼梯间及地下车库等公共照明部位应统一设计和安装光伏、LED(节能灯)等绿色照明系统。由政府投资建设和使用的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公共建筑,必须带头实施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一体化应用。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实施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如医院、学校、宾馆、游泳池、洗浴场所等),应采用太阳能集中供热水技术和产品,已建成的鼓励增设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农村集中建设的居住点统一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和推广太阳能光伏、LED(节能灯)和风能发电技术在城市路灯、景观亮化、道路交通指示牌、村庄道路灯中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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