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民法院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招标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GXXPFCGG20141002
加入日期:2014.07.18
截止日期:2014.08.08
招标代理: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区:广西壮族自治区
关键词:安装招标 空调
招标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规定及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委托,拟对防地区人民法院审判楼主、副楼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诚邀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防地区人民法院审判楼主、副楼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 GXXPFCGG20141002
招标内容:防地区人民法院审判楼主、副楼各一套(涡旋式风冷冷水热泵机组)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设计图。
二、投标人资格: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5、本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 2014年 07月 18日至 2014年 08月 2日,(正常上班时间)。
2.发售地点: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防城港分公司(防城港市西湾广场珍珠路阳江小区 C-4#5楼)。
3.购买招标文件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携本单位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检察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复印件(原件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
4.招标文件售价:工本费每套 250元,不含其他资料费,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贰万元整( 20000元);以投标人名义,于 2014年 8月 06日 17:3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现金存入等形式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如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防城港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防城港桃花湾广场支行
银行帐号: 4501453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 2014年 08月 08日 10: 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防城港分公司(防城港市港口区西湾广场珍珠路阳江小区 C-4#4楼),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 08月 08日 10: 00时在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防城港分公司(防城港市港口区西湾广场珍珠路阳江小区 C-4#4楼)开标,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 (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出席;委托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有效证明出席 )
六、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严叶存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何水来 联系电话:
七、采购单位: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朱军 联系电话:
八、
采购人: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