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中低楼层必须安太阳能
2007年08月25 00:00:00 来源:制冷快报
太阳能热水器在济南新建的十二层以下楼房中必须安装。
今后济南市新建的商品房,基本上都将安装太阳能。8月20日,济南市建委下发通知要求,济南市新建十二层以下的住宅和宾馆酒店,必须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和施工,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新建十二层以上的住宅和宾馆酒店,凡在技术上具备条件的,要做好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设计,为太阳能利用提供有利条件。
与此同时,凡新建的实施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如医院、学校、游泳池、公共浴室等),也必须采用太阳能集中供应热水技术和产品,已建成的鼓励增设太阳能热水系统。同时鼓励开发单位在住宅小区建设时对区内的公共照明设备(路灯、草坪灯等)采用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探索应用太阳能采暖和空调制冷技术。
太阳能热水器的推广,主要是为了充分利用济南的可再生资源,建设节约型社会。
太阳能热水器通知还规定,开发建设单位应在《房地产项目开发合同》中明确约定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建设的具体要求,并应在《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向消费者说明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使用方法、维修及后期管理的有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