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速2级空调将被禁售
近几年来,随着全球能源问题的日益突出,世界许多国家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和出台新的能效标准,对于空调的能耗进行限制和强制要求。截至目前,欧盟、美国、加拿大、巴西、澳大利亚、韩国等37个国家和地区已经大范围使用了能效等级标识。据统计,在全球有76%的国家制定了强制性最小能效标准或标识;约95%的国家和地区把能源效率作为衡量产品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并且不断的更新和提高限定门槛。日本2004年正式强制实施的能源法中要求2500W以下的空调能效比必须高于5.27,而即将在2010年实施的日本新能源法要求3200W以下的空调全年季节能效比必须高于5.8以上。美国能源部自2006年1月23日强制实施的美国家用空调的新能源标识中,特别规定分体单元式空调机的最低季节能效比(EER)为12(Btu/Wh),折合中国能效比EER为3.52W/W,门槛均高于中国定速空调的二级能效标准3.2,更是远高于目前的定速五级标准。从近几年出口到欧洲的空调能效来看,80%以上的产品都为B级以上,即能效比高于3.0。这种差距无疑成为中国制冷产品出口日本、美国、欧洲市场的“绊脚石”。中国的定速空调门槛亟待提高。
据国家相关部门透露,目前正在酝酿和修订新的国家定速空调能效强制性标准,将于2009年将定速空调门槛提到现在的节能级即EER3.2,低于目前2级能效的定速空调将严禁销售。目前,在国家十一五期间降低GDP能耗指标的要求,全国各地也都在制定更高的产品能耗门槛,并有部分省份提前启动了这一计划。这些地方性政策法规的相继出台,将使能效等级为三级及三级以下的空调直接退市,低能效定速空调的市场生存空间正在快速丧失。
对不节能的定速空调采取强制行动,必将成为全行业、全社会共同淘汰低端定速空调的拐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