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标准成迷眼“乱花”
“一流企业卖标准,二流企业卖品牌,三流企业卖产品。”这是家电市场流传甚广的一句话。如今满天飞的家电标准大多都是企业行为,或由企业主导与行业协会共同颁发的标准。由于国家在某些领域的标准滞后,企业为争得话语权,参与制定标准,此举本无可厚非,而且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国家标准制定多以企业为主体,如国际电工委员会的委员大多是企业派出的。
一些专家将如今的家电“标准热”评价为“标准大跃进”。以平板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等为首的热门家电产品,厂家往往把各种标准作为宣传的卖点,但因为各个品牌所采用的标准不尽相同、各种性能指标数据不统一,难以对照比较,让消费者购买的时候反而无所适从。比如平板电视售后服务领域就曾有TCL联合中国标准化协会、创维联合中国家电维修协会分别推出的各自对外宣称是国内首个平板电视服务标准,而作为卖场的苏宁电器,也联合彩电厂商推出了平板电视售后服务标准……
我们注意到,这其中的一些标准不再局限于技术、质量等产品本身的问题,而是开始涉及到安装、清洗、维修等服务范畴,如空调有清洗规范标准、平板电视有服务标准等等。但如果哪位较真的消费者非要在购买了产品后享受其规定的“星级服务”,那他除了购买参与制定标准的企业产品外,大多只有生一肚子气的结局,因为这些都是推荐性行业标准,而并非企业必须执行的国家标准。
无论是国家强制性标准还是企业自行制定的标准,其出发点都应该是为了更好地服务消费者,但我们不无遗憾地看到,这些层出不穷的标准,有一些并没有完全起到规范市场、指导消费的作用,反而却给消费者带来了诸多的困扰,而标准的权威性、公正性便也值得考量。这也许就是为什么一些标准呈现出了“剃头挑子一头热”的现象,一边是国家有关部门和企业在“大声吆喝”,另一边消费者却并不买账。
有业内专家指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订的关键在于要符合行业和市场的发展规律,我们需要的并不是匆忙出台的无数个标准,而是亟待建立一个有效的监控体系,使标准的执行、管理进入法制轨道,让每一个标准都成为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净化和规范市场的标尺,从而真正起到服务于消费者的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