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倡仪参加工程投标应明示污点
2005年11月08 13:13:00 来源:艾肯空调制冷网
南京建设工程招投标协会昨天发出倡仪称,今后,凡受到各级政府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通报的工程建设和招投标中的不良行为,只要还在有效期内,在投标资格审报材料中应当本着诚信的原则主动载明。
南京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建议,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在采用固定因素评分办法或选择因素评分办法时,可按不良行为记录的扣分细则标准进行扣分。其中,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每条扣4分;国家建设部行文通报批评的每条扣3分,受到江苏省建设厅、建管局行文通报批评的每条扣2分;受到市建委行文通报批评的每条扣1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