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能耗效率受监督违反规定最高罚50万
2007年07月06 13:47:00 来源:艾肯空调制冷网
【艾肯空调制冷资讯网】今后,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的采暖、制冷、照明等能源消耗情况有望向社会公布。昨日,国务院法制办就《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机关能耗效率受社会监督
草案在建筑节能、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突出要求国家机关在全社会中起表率作用。根据草案,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建设主管部门,应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采暖、制冷、照明的能源消耗情况向社会公布。
草案还对国家机关的能源利用效率予以规定。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应当对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进行测评和标识,并将测评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应当安装、使用节能设备。
草案要求既有建筑应当进行节能改造,为防止国家机关节能改造可能出现的问题,规定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应当制定节能改造方案,经充分论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以节能改造的名义对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
值得注意的还有,草案表示,国家对使用空调采暖、制冷的公共建筑实行室内温度控制制度。除特殊用途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
违反规定最高罚50万
草案对违反节能规定的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对于违反节能条例的行为,草案规定了最高50万的罚则,对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单位的违法行为,采取了根据项目合同价款、房屋销售总额百分比予以处罚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