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筑高能耗源于监管缺位
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在近日召开的全国建设科技工作会议上指出,我国现有城乡建筑面积400多亿平方米,95%左右都是高耗能建筑。目前我国建筑能耗已占到全社会终端能耗的27.5%,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能耗相当于相同气候地区发达国家的2至3倍。
高耗能建筑居然达95%,这个数据令人震惊。那么,高耗能建筑如此大面积开花,节能建筑全面失守,是我们没有有关建筑节能的标准吗?显然不是。建设部2000年就颁发了《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2005年修改后,又重新颁布实施;2002年,《建筑节能“十五”计划纲要》颁布;2005年,《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颁布。
一方面是建筑节能标准已经由国家权威部门一个又一个颁布;另一方面是高耗能建筑遍地开花,处于失控状态。我们不禁要问,建筑商为什么如此大胆,敢置这些标准不顾?按照《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等有关节能标准,不执行节能标准的房屋开发、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受到处罚,但多年来,不执行的依然比比皆是,原因何在?笔者认为,就在于各地政府对节能建筑缺乏有效的行政监管,对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相关的行政管理职能尚未有效履行。
在监管缺位的情况下,建筑商当然不会自己主动去建节能建筑。建筑商具有天然逐利的本能,许多建筑商在利润的指挥棒下,考虑更多的是减少当前一次性基本建设投资,至于建筑物百年使用期间的能源消耗并不是其重点考虑的问题。建节能建筑势必增加开发成本,这是把利润放在首位的开发商所不愿意过多顾及的。而且,设计师也不愿意从事节能设计,因为一个建筑项目的节能设计与非节能建筑的设计,所付给的费用相差无几,可是节能建筑的设计比一般的设计要费更多时间。
建筑能耗不仅总量大能效低,而且污染十分严重,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预计到2020年,全国城乡房屋建筑面积还将新增约300亿平方米,如果不采取有力的节能措施,每年建筑用能将消耗1.2万亿度电和4.1亿吨标准煤,几乎是目前全国建筑能耗的3倍。面对数百亿平方米的高耗能建筑,我国本已稀缺的能源资源,再也经不起高耗能建筑物的吞噬了。政府监管“失误”致使高耗能建筑“失控”的现象应该彻底改变了。因为这样的“失控”会是灾难性的,这样的“失误”我们已经受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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