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供热企业设定经营门槛
2006年03月27 10:41:00 来源:艾肯空调制冷网
山东省建设厅日前给供热企业设定了经营“门槛”。其中,供热面积10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企业要取得许可证,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
供热企业经营须有与供热规模相适应的资本金和银行资信证明:供热面积在10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供热企业,或外供蒸汽、热水能力在50吨/小时(含)以上的热电联产供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区域锅炉房供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供热面积在100万平方米以下的供热企业,或外供蒸汽、热水能力在50吨/小时以下的热电联产供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