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通过温度不达标退费
2008年01月10 08:35:00 来源:艾肯空调制冷网
12月26日从西安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获悉,《西安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26日下午已获通过,不日将上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鼓励个人投资集中供热
《条例》所称的“城市集中供热”,是指供热企业通过城市规划管网,直接或者经过热交换站换热后有偿为用户供热的行为。条例规定,城市集中供热实行市场化经营管理,鼓励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和个人投资;提倡采用热电联产、热电冷联供、区域锅炉房和利用余热等多种形式,发展城市集中供热。
未分户计量小区要改造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的供热采暖系统,应当按照节能降耗、温度可控、分户计量的要求进行设计、施工,不符合供热分户计量设计、施工标准的,不得交付使用。未实行分户计量的供热采暖系统,应当加快进行分户控制和分户计量改造。
供热服务标准要向社会公布
供热企业应当向社会公布供热服务标准,设置公开报修、投诉电话,按照规定及时处理用户反映的问题:(一)对供热设施泄漏的投诉,应当在接到投诉后两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二)对供热质量投诉,应当在接到投诉后十二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热交换站管理单位对用户反映的供热问题,应当立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