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惟定:超高层未必节能 补贴应给最终用户

2012年12月19 00:00:00 来源:艾肯空调制冷网

“绿色地产可能成为新的地产附加价值增长点。”12月11日,在上海举行的“绿色商业地产和酒店峰会”上,同济大学绿色建筑及新能源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谭洪卫作出上述表示。

话音尚未完全落地,12月12日,中国政府网挂出《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多处提及建筑节能:“合理引导房地产领域的外资投向,鼓励外资投资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绿色节能环保建筑的建设”,“大力推广(房地产业)建筑节能服务,培育节能技术服务市场”。建筑节能已是大势所趋。究竟目前我国建筑节能还存在哪些问题、相关法律法规、配套标准体系是否完善,就这些问题,本报记者近日采访了住建部建筑节能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绿色建筑与节能专业委员会委员龙惟定。

住建部建筑节能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绿色建筑与节能专业委员会委员龙惟定

建筑节能:能效标准体系有待改善

中国经济导报:请问目前我国建筑节能发展成效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

龙惟定:总体上看,我国公共建筑节能做得还是比较好的,比如我国已经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建筑节能的标准化体系,在国际上也不逊于任何发达国家。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其中一个很明显的就是建设规模问题。比如,很多地方现在都在建设超高层建筑。当然,建高层建筑有必要,因为我国土地资源比较紧张。但是如果建超高层建筑是为了与国外去比赛,那就没有必要。首先建设就花了很多资金,而且超高层建筑在节能方面先天就有很多问题,要实现建筑节能,在设计上就要比一般建筑难度大很多,而且很多所谓节能的超高层建筑实际上并不节能。而且这种所谓的节能,跟投入和浪费的资源相比,差别非常大,所以如果不控制建筑规模,只讲节能,本身就是“本末倒置”的行为。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技术至上”的节能理念。很多建筑用一些节能技术来取代实质性的节能,比如用了地源热泵技术、用了太阳能光伏板,很多人认为好像就实现节能了。事实上,在建筑设计阶段,是应当考虑使用某种节能技术,但是建筑是否真正节能,要等到建筑投入使用以后才能确定。举个简单的例子,有2幢一样的楼,其中一幢楼每年消耗1万度电,另一幢楼消耗5000度电。消耗1万度电的楼可能其中有1千度是来自太阳能发电,这幢楼很有可能就会被认为“节能建筑”,另外一幢楼耗电5000度,是通过精心设计而产生的节电,但是这幢耗电5000度的楼却往往得不到任何的节能评价。

应该说,使用节能技术跟真正实现节能是不一样的定义。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节能建筑,只有相对的建筑节能。任何建筑都可以通过精心的设计、运行和管理实现建筑节能,这种节能可能是和其它同类建筑相比,也可能是建筑物自身今年和去年的比较。所以不存在绝对的节能一说,不能说因为某栋建筑一旦采用了太阳能技术或者地源热泵技术就变成节能建筑了,这是一个很大的误区。

中国经济导报:您认为目前我国的建筑节能的标准制定情况如何?

龙惟定:目前我国的建筑节能标准中,大多数还是设计标准,用相对的节能率作为设计计算的依据,而未能对节能量进行明确规定,这是一个问题。指导设计的相对节能比例不能用来评价建筑是否节能,需要对节能量进行规定。

值得欣慰的是,现在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十二五”期间政府对节能实行能耗总量和能耗单位值的双约束。比如北京市、上海市已经对很多公共建筑的能耗定额做了规定。上海市规定大于2万平米采用中央空调的政府机关办公楼,单位面积每年的能耗不能超过38公斤标准煤。这是一个很好的趋势。

节能建筑发展需发挥市场作用

中国经济导报:您认为目前建筑节能的相关法律法规是否完善?

龙惟定:目前我国能耗有3个主要来源:工业能耗、建筑能耗、交通能耗。工业能耗与工业密切相关。降低工业能耗与整个产业结构调整有关,技术要求比较高。目前国内在降低交通能耗上主要表现在使用新能源汽车等方面,很多其他方面没有涉及。相对于工业能耗和交通能耗,建筑能耗是控制得最好的一部分,因为建筑基本上是固定的,在设计阶段,运行阶段都可以控制能耗,法律法规也相对比较健全。国务院颁布的建筑节能条例相当于“二级法律”。除了前期规划中的节能问题还未有相应标准出台以外,在后续的建筑设计、施工、运营中,已经有不少的节能标准和规范出台。建筑节能虽然应该是由政府主导,但是也要注意发挥市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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