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下称:股改)方案已获通过。
根据有关文件的要求,公司股改方案及相关资料已报送商务部审核待批准,因公司第二法人股东泰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独资公司,还需报经江苏省国资委履行批准手续。一但获取政府有关部门批复后,公司将立即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股改实施申请材料。
手机版查看本网页 微信公众号 个人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