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技推广服务中心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H2012-001
招标代理: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宁阳县农业局
报名截止:2012-01-12
所属地区:山东
所属行业:电工电子电器
1.采购条件
宁阳县现代农业展览馆暨农技推广服务中心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已批准实施,采购人为宁阳县农业局,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建设地点:位于宁阳县蒋集镇“三农”示范区内,蒙馆路以北约100米,岗彭路以西,与蒋集镇中心小学隔路相邻,宁阳县现代农业展览馆。
2.2采购内容:展览馆整个中央空调系统(直流变频多联机)工程(展览馆建筑面积约4220m2,两层,钢架结构)。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4施工工期:50日历天,以招标人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按成交价一次性包死,不因市场价格因素变动;
2.6质量要求:空调设备必须为国内或国际优质产品或知名品牌,设备安装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保期按国家有关规定。
2.7项目编号:WH2012-001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外,还需具备:
(1)取得投标产品厂家授权(包括中央空调主机和末端设备)的产品销售证书,具备通风空调专业的相关设计资质和机电设备安装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级(或以上)机电设备安装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包括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2010年以来已完成1个单项造价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的直流变频多联机中央空调设备及安装工程项目业绩证明,具有较强售后服务 能力。
3.2提供产品为同一品牌的供应商只能有一家有资格进入商务谈判,按报名先后时间确定。一个独立法人只能参与一个品牌产品的报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谈判供应商于2012年1月6日至2012年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 同),在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有意参加竞标者,在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产品生产许可证(主机制造商)、主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书(代理或经销商)、市外企业须提供《市外建设类企业进泰备案证》,以及本公告第三条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供的其他书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
报名地点:宁阳县实验中学南门进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图纸押金300元)。
5.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阳县农业局
地址:宁阳县金阳大街东首
联系人:李波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阳县实验中学南门
联系人:刘倩、司立华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