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大厦项目中银大厦变风量空调及暖通自控系统工程
中银大厦项目中银大厦变风量空调及暖通自控系统工程[二次延期](本项目另需网上报名)
项目名称中银大厦项目项目编号GYY201211007
招标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标代理
工程地点旺墩路北,万盛街东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内容发包方式合同估算价
GYY20121100706中银大厦变风量空调及暖通自控系统工程智能化;公开招标 1400.000000(万元)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标段规模:约850套VAV-BOX箱供货安装调试及暖通自控系统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建筑智能化工程一级]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
2.项目负责人(总监)资质:[机电工程一级]
3.企业业绩要求: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300万及以上、使用了800套及以上VAV-BOX的变风量空调及暖通自控系统工程(须提供该项目VAV变风量系统及暖通自控系统成功运行2年及以上的业主证明)。
4.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300万及以上、使用了800套及以上VAV-BOX的变风量空调及暖通自控系统工程(须提供该项目VAV变风量系统及暖通自控系统成功运行2年及以上的业主证明)。
5.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6.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8.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招标人可以拒绝园区综合考评结果为c类或者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11.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1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件;
13.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且开标前该在建工程必须竣工(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1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5.其他条件:(1)报名单位须具备智能化设计甲级,同时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一级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2)报名单位需要取得VAV变风量控制系统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系统授权,同时该VAV变风量控制系统需要有单个项目800套及以上VAV-BOX变风量空调项目工程实例(提供合同)。(3)本项目另需网上报名,并提供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的“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确认单”。
其他说明
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进度款支付比例为完成合格工作量的75%,实际承包范围完成并通过验收,将支付完成工程款金额的80% ,通过审计付款至95%,缺陷责任期到期后付余款。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1.资格预审办法:按苏园规[2006]41号文,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时,采用随机抽签法确定9家参加投标。
2.报名时间:2013/3/19至2013/3/19上午9:30至11:30 下午14:00至16:00
3.报名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有形市场(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4.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经办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报名经办人本人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单位职工社保证明(截至2012年12月,社保证明必须有社保部门盖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确认函、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企业简介、《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劳务合同及社保证明(截至2012年12月,社保证明必须有社保部门盖章)、VAV厂家授权原件及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包括工程的以下完整资料: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等]、企业前两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以上证件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人地址:
联 系 人: 郑健军/吴玲玲传 真: 电 话:66606676/66606673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联 系 人: 传 真: 电 话:
邮编: E-Mail:
苏州工业园区招投标投诉电话: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3年03月18日 至 2013年0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