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北京市所有小区必须物业管理

2002年03月25 00:00:00 来源:中国空调制冷网
到2003年底,全市各住宅小区都要聘“管家”,实施物业管理。目前,市政府正草拟相关法规,对这一与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相关的新行业加以规范。 据悉,物业主管部门已完成《北京市城镇物业管理条例(草案)》,明年将报市人在审议。《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将在第四季度出台。同时,市政府已经批准印发《关于(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办法)的若干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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