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费改革开始了
2003年09月18 00:00:00 来源:中国空调制冷网
记者从大庆市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上获悉,大庆市城市供热体制改革已于近日拉开帷幕。
热费价格改革。热费按建筑面积收取。住宅26元/平方米,公建30元/平方米,商服40元/平方米。不再收取建筑超高部分的热费。除中直企业内部执行关联交易价格外,全市城市供热从2003年冬季采暖期开始统一执行上述供热价格。改革前陈欠的热费仍按原热费标准由原供热企业收缴。取消按年度收费,改为按采暖期收费,本年度10月15日至第二年的4月15日为一个采暖期。每年10月15日前缴清本采暖期的热费。
补贴方式改革。单位不再为职工统一支付热费,而是按标准以货币形式直接一次性发放热费补贴,补贴按户计发、超额自负、剩余归己。补贴标准按照《大庆市直属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采暖费、物业管理费货币化补贴实施方案》执行。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男职工住宅热费由所在单位发放。女职工行政级别或技术职称高于男职工的家庭,由女职工所在单位发放高出部分的补贴。军属、离异、丧偶、配偶无工作、男方户籍在外地的有房女职工,其热费补贴由女方所在单位按相关标准计发。职工缴纳热费后凭缴费票据到所在单位全额领取按标准应享受的热费补贴。特困群体热费由政府按标准给予补贴并直接划拨给供热区域内的供热企业,剩余部分由特困群体缴纳。
设施建设改革。对采用集中供热的建筑实行分户控制、分户计量。从2004年起对全市新建建筑的图纸按照分户控制进行设计,由市城建主管部门审核,对未进行分户供热建设的新建建筑,供热企业不予验收和供热。逐步推行分户计量。对已到维修期并进行大修的室内采暖管网必须进行分户控制改造,市供热主管部门负责设计、审查,费用由改造单位负责。对于收费难、缴费率低的建筑可由供热企业负责改造,费用由供热企业负责。
东风新村供热体系改革。一方面调整运行体系,取消市热力公司转供环节,由北辰、振富热源企业直接管到用户,管理局自备电厂热源由市热力公司进行转供到户。另一方面引入竞争机制,业主(用户)通过业主委员会择优选择市热力公司、北辰热力公司、振富热力公司三家供热企业供热。
--中国空调制冷网 小新 摘自大庆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