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冻水产品国家标准不统一
2011年07月13 07:15:00 来源:中国制冷网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的消费者反映,在超市购买的冷冻水产品大都未执行国家标准。因为国家标准规定的冷冻水产品贮存期为9个月,而厂家设定的保质期却达18个月,被延长的保质期让人生疑。记者看到,白小姐所购的冰冻青虾仁注明的保质期为:18个月(零下18℃冷冻储藏),而其所标明执行标准为:GB2733-2005(《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该标准规定:冷冻产品应包装完好地贮存在零下15℃至零下18℃的冷库内,贮存期不超过9个月
记者随后发现,市场上的冰冻袋装水产品有冻带鱼、墨鱼仔、小黄鱼等一二十种,但就算是同种产品,标称的执行标准也是五花八门,保质期长短不一。仅以冰冻虾仁为例,不同品牌产品所标注执行的标准就有SC/T3110(《冻虾仁》)、Q/ZH001-2008、Q/JJY0008S-2010、Q/JG01-2005等多种,保质期一般为12个月到18个月。
据了解,GB开头的属于国家标准,SC开头的是水产行业标准,Q开头的则是企业自定标准。如果不采用非强制性国家标准,国内市场冷冻水产品可执行其中任何一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