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司法业务用房及地下车库通风空调系统工程施工
工程编码: 130321x130114-03-01 工程名称: 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安司法业务用房及地下车库通风空调系统工程施工 建设单位: 青龙满族自治县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工程地点: 青龙满族自治县行政办公中心西侧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投标资质要求: 与工程相适应 建设规模: 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安司法业务用房及地下车库通风空调系统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8021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六层,建筑高度为23.75米,主要结构形式为现浇混凝土框架结构,本次施工范围为通风空调系统、防排烟及通风防火系统。本次招标为本工程的通风空调系统、防排烟及通风防火系统施工总包,投资约350万元。 投资额: 2371.2(万元)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报名开始时间: 2013-3-21 报名截止时间: 2013-3-27 公告标题: 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安司法业务用房及地下车库通风空调系统工程施工招 标 公 告 地区: 青龙 录入人: 青龙 内容: 青龙满族自治县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安司法业务用房及地下车库通风空调系统工程施工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130321X130114-03-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河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秦皇岛信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龙满族自治县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的委托,在青龙满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督下,对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安司法业务用房及地下车库通风空调系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一个中标人。
一、工程概况:
1、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安司法业务用房及地下车库通风空调系统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8021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六层,建筑高度为23.75米,主要结构形式为现浇混凝土框架结构,本次施工范围为通风空调系统、防排烟及通风防火系统。本次招标为本工程的通风空调系统、防排烟及通风防火系统施工总包,投资约350万元。
2、建设地址:青龙满族自治县行政办公中心西侧;
3、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4、质量目标:合格;
5、预计工期: 80天(日历日);
二、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本工程通风空调系统、防排烟及通风防火系统施工及保修。
三、资质要求:凡具备与本工程相适应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本工程招标。
四、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持: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省施工企业提供河北省施工企业投标信用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本省施工企业还需提供由秦皇岛市清欠办出具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核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到青龙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五、报名时间:2013年 3月 21 日~2013年3 月27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招标人:青龙满族自治县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范兴强 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秦皇岛信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八三东里25-1003号
联 系 人: 汤红柳
办公电话: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