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中央空调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YCZ2012052
加入日期:2013.07.12
截止日期:2013.07.20
地 区:湖北省 宜昌市
招标公告正文远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中央空调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根据湖北省远安县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要求,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远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委托,拟就该中心中央空调系统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外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洽谈。
一、采购项目名称:远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中央空调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YCZ2012052
三、项目内容:空调系统
项目为办公大厅,该楼建筑面积约为 1000平方米,空调使用面积约为 730平方米,空调使用区域共计一层。本项目的空调使用区域大致可分为办公大厅、办公室等。设计空调方案为:风冷涡旋式热泵机组+风机盘管 +复合风管下出风的空调形式。
四、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4.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4.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洽谈;
4.3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B、生产厂商或总代理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C、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谈判。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可在 2013年 7月 12日至 7月 20日止(工作时间)与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报名,每天上午 9时至 12时,下午 3时 30分至 6时 00分,在远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综合招投标中心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仅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六、谈判保证金缴纳
6.1投标保证金 2500.00元(大写:贰仟伍佰元整),由远安县综合招投标中心收取。 投标保证金进账截止时间为 2013年 7月20 日下午 5时 00分,未在进账截止时间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做废标处理。未中标单位及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或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 5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6.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以转帐或电汇方式提交至以下帐户(汇款时必须注明所投采购项目名称: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三峡分行远安支行
开户地址:湖北省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 26号
开户名称:远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综合招投标中心
账 号: 1807 0708 2920 0001 473
咨询电话: 0717— 3812842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7.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 7月22日下午 15时 30分,地点为远安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
7.2谈判供应商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将谈判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远安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7.3采购中心接收谈判响应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 2013年 7月 22日下午 15时 --15时 30分。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8.1时间: 2013年 7月22 日下午 15时 30分。
8.2地点:远安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远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九、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远安县行政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鸣风大道 35号 地 址:鸣凤大道35号
联 系 人:岳鹏杰 联 系 人:汤 涛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