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城南商务中心中央空调工程二次公告

2013年02月22 11:04:31 来源:中国制冷网

泗阳城南商务中心中央空调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国有。现对该工程暖通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报名及投标。

一、工程概况:

( 1)工程地点:泗阳城南商务中心

( 2)工程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 27000平方米,其中主楼为 20层,地下室为一层。建筑高度为 84.6米,夏季空调冷负荷为 2850KW,冬季空调热负荷为 2790KW.空调采用地源热泵中央空调系统。

( 3)工程内容:泗阳城南商务中心的暖通工程系统中地源热泵中央空调系统、全热交换机新排风系统等设备材料的采购及暖通工程系统安装、调试及售后维保服务。

( 4)计划开工开始时间: 2013年 4月

二、本招标工程设一个标段。

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 2)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工程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条件: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且无在手工程,或虽有在手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投标的。

(4)本工程空调主机必须为国内外知名品牌,投标人需提供由空调主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同一空调品牌针对本项目仅能授权一家投标人,同一投标人仅能以一个空调品牌参加投标 )。

(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提交 5%的履约保证金。

四、申请人于 2013年 2月 21日 9: 00至 2月 27日 17: 00止(公休日除外),到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报名。报名时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下列材料 原件及复印件( 2份):

(一)单位介绍信;

(二)法人委托书;

(三)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四)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五)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第二代);

(七)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含近期缴费证明( 6个月内);

(八)投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九)投标人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无论是否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或仅参加此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均应以书面形式予以说明(并加盖公章);

(十)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十一)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和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在相关管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

(十二)廉政准入通知书 [办理步骤: 1、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本人持以上(一)~ (十一)项所有原件经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并由代理机构出具《资格审查合格通知》; 2、投标申请人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到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驻场监察室办理廉政准入通知书 ]。

五、本工程在接受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报名或投标企业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本人未参加报名的或按第四条规定提供材料缺少任何一样原件的,一律视为弃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在资格审查时,上述原件如在年检中或因其它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参加本工程投标资格。

七、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付款方式 :

1.地埋管与主材进场付合同价的 20%;

2.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 70%;

3.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结算价的 95%,余款在质保期满后 1个月内付清。

九、本次招标不限制投标报名申请人数。

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并参加项目投标,否则将按苏建招 [2009]140号文件第十八条、十九条之规定处罚。

十、 招标人:泗阳城南新城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报名地点: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 址: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辅楼二楼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陈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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