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站搬迁改造工程大庆西站改建工程甲供物资空调(含通风)设备

2013年05月29 09:41:54 来源:中国制冷网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HJYJG2013-023 加入日期:2013.05.28 截止日期:2013.06.25 地 区: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关键词:改造工程 空调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HJYJG2013-0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站搬迁改造工程大庆西站改建工程已由铁道部以《关于大庆站拆迁改造工程大庆西站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5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哈尔滨铁路局大庆站搬迁改造工程指挥部。本项目站房工程甲供物资设备空调(含通风)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工程位于大庆市让湖路区,主要包括站场(高速车场、普速车场)、四电及还建房屋、站房、站台雨棚及配套工程。初步设计批准总概算140477万元。 2.2资金来源:铁道部与黑龙江省大庆市共同承担。投资所占比例铁道部11.4%,黑龙江省大庆市88.6%。 2.3招标范围:详见采购招标公告附件。交货期为2013年8月15日前(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 2.4制作周期:3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申请人须是具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企业均作废标处理。 4.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作内容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投标申请人可在哈尔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电话:)投标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3年6月3日至2013年6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4时至16时。 6.凡报名的投标企业必须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等资料的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3年6月25日上午 8时 30 分至9时 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6月25日9时 00分,开标时间为2013年6月 25日9时00 分,地点为哈尔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 电话:)。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8..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铁路局大庆站搬迁改造工程指挥部 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庆虹路28号 邮编:163712 联系人: 姜倬明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建行庆房支行 账号:2301937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 1.包件号:KT01 2.项目名称:空调设备及安装 3.物资名称、数量 名 称 单位 数量 离心式冷水机组 台 3 冷却塔 台 3 组合式空调机组(包括智能控制器) 台 4 组合式空调机组(包括智能控制器) 台 2 组合式空调机组(包括智能控制器) 台 2 组合式空调机组(包括智能控制器) 台 2 轮转换热组合式新风机组(包括智能控制器) 台 4 卧式空调器(包括智能控制器) 台 2 轮转换热组合式新风机组(包括智能控制器) 台 2 卧式空调器(包括智能控制器) 台 1 轮转换热组合式新风机组(包括智能控制器) 台 2 组合式新风机组(包括智能控制器) 台 2 组合式新风机组(包括智能控制器) 台 2 柜式新风机组(包括智能控制器) 台 1 吊顶式新风机组(包括智能控制器) 台 2 卧式风机盘管 台 9 卧式风机盘管 台 4 卧式风机盘管 台 6 卧式风机盘管 台 1 卧式风机盘管 台 1 吊顶式风机盘管 台 4 吊顶式风机盘管 台 3 吊顶式风机盘管 台 1 吊顶式风机盘管 台 4 吊顶式风机盘管 台 2 直流变频空调室内机 台 6 直流变频空调室内机 台 18 直流变频空调室内机 台 5 直流变频空调室内机 台 8 直流变频空调室内机 台 2 直流变频空调室内机 台 8 直流变频空调室内机 台 10 直流变频空调室内机 台 26 直流变频空调室内机 台 12 直流变频空调室内机 台 34 直流变频空调室内机 台 2 直流变频空调室外机 台 1 直流变频空调室外机 台 1 直流变频空调室外机 台 1 直流变频空调室外机 台 1 直流变频空调室外机 台 3 直流变频空调室外机 台 1 直流变频空调室外机 台 1 直流变频空调室外机 台 1 直流变频空调室外机 台 1 多联空调 套 1 网络控制器 室内机线控器 个 95 分体空调器 台 2 分体空调器 台 6 机房专用空调室内机 台 2 机房专用空调室内机 台 2 机房专用空调室内机 台 2 机房专用空调室外机 台 2 机房专用空调室外机 台 2 机房专用空调室外机 台 2 冷冻水循环泵 台 4 冷却水循环泵 台 4 全自动软水器 台 1 定压补水 套 1 水箱(不锈钢) 台 1 换热机组(板式换热机组) 套 1 换热机组(板式换热机组) 套 1 换热机组(板式换热机组) 套 1 全程水处理仪器 台 1 冷却塔 台 3 排烟风机 台 1 排烟风机 台 1 排烟风机 台 1 排烟风机 台 3 排烟风机 台 1 排烟风机 台 2 双速排烟风机 台 1 排烟风机 台 1 离心风机 台 1 离心风机 台 1 离心风机 台 1 离心风机 台 1 离心风机 台 1 离心风机 台 1 混流风机 台 1 轴流风机 台 2 轴流风机 台 1 排气扇 台 6 排气扇 台 5 排气扇 台 1 排气扇 台 52 排气扇 台 66 排气扇 台 30 4. 材质及技术要求 详见技术规格书(第六章)及设计图纸 5.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注册资本金必须在1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的生产商。 (2)为了便于联调联试及后续维护保养方便,投标人自产设备所占比例应在70%以上(按投标额计),其他应尽量保持品牌一致性,不得OEM生产。 (3)投标人必须是空调主要设备制造商并提供所投标设备的相关认证证书,具有5年及以上空调设备产品的制造经验;销售制造年限以厂家提供的量产后机型销售合同时间或型式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为依据。如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则视为无此次招标产品的制造经验。因提供的业绩中项目信息栏描述不清,或无法确认其为有效业绩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其视为无效业绩。 (4)投标人必须具备2010年以来所投标设备单笔销售额大于500万元的国内大型铁路站房、地铁、机场等业绩不少于三个;并提供其中两份及以上国内最终用户单位出具的空调设备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用户单位公章。 (5)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0环保体系认证和ISO18000职业健康体系认证;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许可证管理范围之内;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投标货物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6)投标人2010年-2012年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不应小于30000万元,用于履行本次招标合同的资金不得少于投标报价的80%。 (7)投标人须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及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8)投标人须在大庆或哈尔滨设有固定可靠的维护中心(需出具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影印件)。 (9)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空调供货及使用过程中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法律纠纷及媒体不良报道。不存在铁道部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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