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人防大厦(南楼)暖通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根据射阳县新城区总体规划并经县政府批准,正在实施的“射阳县人防大厦”项目的房建工程已顺利竣工。根据项目进度和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目(南楼)暖通工程施工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射阳县新城区(幸福大道北侧,旺海路东侧)。
2.2 建筑面积:约23769平方米(其中南楼1-4层建筑面积约 9289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为2028平方米)。
2.3 结构层数:框架地上四层,地下一层。
2.4 招标内容:射阳县人防大厦(南楼)中央空调系统的设备(包括室外机、室内机等)及辅助材料的采购、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维修、人员培训、售前、售后服务等伴随服务工作,具体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对本招标工程进行招标范围或工程量变更的权利。
2.5 空调主机设备:2台螺杆式风冷热泵机组。
2.6 主要技术指标:空调冷负荷为1270KW,热负荷为880 KW,单台机组制冷量660KW,制热量634KW,夏季空调供回水温度为7/12℃,冬季供回水温度为50℃/45℃。
2.7 空调布局:展厅、活动互动区、指挥中心等大空间空调区域空调采用全空气空调系统,在专设的机房内设置空气处理机AHU回风经回风管至机房与新风混合后经处理后由送风管送至房间各处,其余空调房间空调采用风机盘管及吊顶式空调器加新风的空调形式,新风空调器吊装并利用新风百页取得室外新风。
2.8 标段划分:上述内容为一个标段。
2.9 合同估算价:约450万元。
2.10 资金来源:自筹。
2.11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工程量清单中未能明确品牌和技术参数的设备和主材“甲控”)。
2.12 设备质量:主机设备为(一线品牌产品)国家合格标准。
2.13 安装质量:合格。
2.14 本次招标的主机设备品牌为:特灵、约克、开利、麦克维尔
2.15 工期:90天。做好与本工程总承包人及各专业承包人的多种配合和协调工作,确保项目总工期目标的实现。
3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3.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2 投标人应提供空调主机产品制造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开标时提供原件或加盖主机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
3.3 安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投标申请人 2009年9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已竣工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造价达400万元及以上的暖通、空调的安装工程)并获得合格及以上工程质量等级。业绩材料应包括工程承发包合同原件、(经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签字盖章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
3.5 项目负责人 200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已竣工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造价达400万元及以上的暖通、空调的安装工程)并获得合格及以上工程质量等级。业绩材料应包括工程承发包合同原件、(经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签字盖章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
3.6 投标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投标人的正式职工。投标报名时,投标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5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2011年7月以来连续6个月由投标人为其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3.7 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本项工程为县政府重点工程,工期紧,质量要求高,不得借资投标,中标人不得转包或挂靠施工。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行为属借资投标、转包或挂靠施工及其它弄虚作假行为,将由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所有投标诚信金、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并网上公示。
★ 根据射阳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射办发[2010]42号“关于在招投标过程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报名应出具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华东六省一市投标人亦可直接到射阳县检察院查询并出据),无行贿记录者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4 、资格审查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 、评标定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文件设定投标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为废标;投标报价不得低于通过初步评审报价平均数×K。K为开标现场随机确定的0.94、0.95、0.96三个数字中的一个数字。低于通过初步评审投标报价平均数×K的投标报价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当通过初步评审投标报价大于等于7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求其平均值)。
6 、招标计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招标(系统主机设备与主要设备、材料均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推荐1-4个品牌。投标必须按推荐品牌或优于推荐品牌)
县财政部门对编制好的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预算进行评审,按财政评审后的工程量清单和工程价格确定投标最高限价(投标最高限价为财政预算评审总价)。
7 、工程款支付办法
7.1 室内外主机及管道等主材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并初验合格,再付中标价的30%工程款;
7.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再付中标价的30%工程款;
7.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并认真履行质保义务,再付中标价的30%工程款;
7.4 质保期满付清。
8 、诚信金、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8.1 诚信金数额:30万元;
8.2 诚信金交纳时间:投标报名前;
8.3 诚信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诚信金专户”;
8.4 “诚信金”专户帐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射阳县招投标市场;
帐 号:1146848;
8.5 投标保证金数额: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2%;
8.6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8.7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保证金专户”;
8.8 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与诚信金扣除中标人应交招投标中心的综合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由招投标中心转至招标人指定帐户;
8.9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9 、中标人必须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任一银行驻射阳营业网点设立由中标人与招标人共管帐户,并在此期限内向该帐户注入100万元工程资金(该项资金仍由中标人用于本项工程施工)。逾期将被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将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0 、投标报名
10.1 报名时间: 2012年9月3日至 2012年9月7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
10.2 投标报名应具有:
(1)报名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和两份复印件、缴纳社保基金有关凭据原件及其两份复印件;
(2)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或加盖申请人公章的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和投标申请书复印件;
(4)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从基本账户汇出的“诚信保证金”进账单。
10.3 投标报名联系人:于广胜
10.4 投标报名联系电话:0515—82396891
11 、招标文件的获取
11.1 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11.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12 、投标文件的递交
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3 、公告发布时间
2012 年9月3日 — 2012年9月7日。
14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射阳县城人民路66号
负责人:许耀军
联系人:邓文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人民西路66号
负责人:蒋守如
联系人:王 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