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家用电器中有害物质的使用和安全使用年限进行限制的标准开始制订

2003年09月25 00:00:00 来源:中国空调制冷网
2003年8月4日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中有害物质的使用限定要求》及《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及再利用通则》国家标准起草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同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司、商务部科技发展和技术贸易司、科技部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标准研究所、轻工业联俣会、中国家用电器协会、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海尔集团、春兰(集团)公司、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等单位。 会上,几大部委领导和专家及行业管理、企业代表表示了对该项工作的非常关注。企业代表表示了对该项工作的非常关注。会议围绕制定标准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并就以下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必要性:目前我国已成为家用电器的生产大国,空调器、电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电风扇等产量居世界首位,同时也是出口大国,其中出口到欧洲占相当大的份额。随着国际对环境保护和资源再利用的日益重视,欧盟颁布了《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关于在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并将在不久开始实施。因此我国必须跟踪国际的发展趋势,采取应对措施,制定相应的标准,以保证我国家电产品的出口,防“电子洋垃圾”的大量涌入。 重要性:家用电器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地位,制定并实施上述两个标准将促进我国家电行业的技术进步,提高我国家电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也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从源头控制有毒有害物质使用,降低报废后处理成本的具体措施,有利家电行业可持发展。 可操作性:由于上述两个标准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程度高。因此在制定标准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应与国家宏观政策相协调;技术要求和指标要科学、适度、可操作性强;加强调查研究、结合行业实际,有利于企业发展;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制定标准过程中应充分发挥企业在人力、物力、财力作用;紧密结合环境保护和资源再利用。 组织落实:为保证制定标准工作顺利进行,建议成立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科技部、环保总局等政府部门参加的政策咨询组。由科研单位、院所、企业参加的两个标准工作技术组(组长单位为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其余的相关工作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 科研工作:由于上述两个标准技术性强,存在相当繁重的技术工作。因此标准制定工作要与科研相结合,应积极向有关部门申请课题立项,确保标准制定符合国家、政府、企业的要求和期望。 --中国空调制冷网 小新 摘自家电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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