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用热,热费该不该交?

2003年10月15 00:00:00 来源:中国空调制冷网
近日,很多读者打电话洵问,分户供暖后如果不想用热,热费该不该交?生活报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人士。 哈尔滨市供热办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热是商品”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享受到热就要交纳热费已被大多数居民接受。但是热又是一种特殊商品,与供电、供水有很大区别:采暖期内一户不用热,就会影响左邻右舍、楼上楼下住户的采暖效果。由于热平衡原理,一户不用热,邻居的室温就会相应降低,这种热损失应该有一定手段弥补。 事实上,某些住户虽然声称不用热,但是左右邻居家的供热通过墙壁也能传导过来,实际上也是在享受供热。这种“不用热”,实际上不是不用,而是在占邻居的便宜。从这个角度说,不用热就不交热费是一种侵权行为,和侵占他人钱财的性质相仿,因而不用热不交费的说法站不住脚。 但是,如果让不用热的住户交纳全额热费,似乎又有些不尽情理、哈市人大等有关方面曾对此进行过探讨,但没有形成最终意见,1996年颁布的《黑龙江省供热条例》对此也没有明确说法。曾参与研讨的哈市锅炉供暖公司香坊二公司杜龙立书记说:“采暖管线是个整体工程,分户不取暖并不是完全不供暖。因为没标准,我们是想收也没法收。” --中国空调制冷网 小新 摘自冷暖空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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