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ilding and Environment vol 37-1 (2002)
2004年11月18 00:00:00 来源:中国空调制冷网
本文考察了A型(碎屑胶合板)和B型(高密度纤维板)地板材料在温度分别为23℃、29℃、50℃时对甲醛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散发的影响。在23℃和29℃时,测量结果表明没有甲醛散发,仅有极少量的挥发性有机物散发。到50℃时A型板开始散发大量的甲醛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随着时间而减少。B型板的散发量较少。结论表明:采用地板供热,某些地板材料可能对室内化学污染物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