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供热计量面积不达标不能申报“园林”

2010年09月26 00:00:00 来源:中国空调制冷网

据住建部要求,明年起,分户供热计量低于总建筑面积25%的城市,将不得申报人居环境奖、国家园林城市等。我省也将把供热计量改造情况,作为申报省级园林城市的前提条件。

按我省供热计量改革工作安排,今冬起我省采暖地区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取消以面积计价收费方式,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今年年底我省将完成全省2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节能改造。

为此,日前召开的全省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会提出,各地要在本月内必须出台完善两部制热价管理办法。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规范,室内采暖系统必须安装热计量和温控装置,不符合供热计量要求的新建项目,一律不予竣工验收备案。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不同步实施供热分户计量改造的,也不能通过验收。

此外,凡具备供热计量收费条件的建筑,供热企业必须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对未安装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的新建建筑,供热企业坚决不予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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