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晓安:三项举措推进热改

2013年12月05 00:00:00 来源:中国空调制冷网
截至2012年底累计完成5.5亿平方米的节能改造,有利推动了北方供暖地区计量改革工作。2007年~2012年中央财政已累计安排165亿元专项资金,引导地方财政和社会资金投入600亿元。2013年中央财政又下拨71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北方供暖地区2亿平方米建筑节能的供热计量改造工作。加上前2年已经完成的3.7亿平方米,2011~2013年已累计支持建筑节能改造5.7亿平方米。但我们也看到区域性的大气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其中北方冬季供暖用煤是形成季节性环境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根据国务院日前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了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等重点任务,要求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加快北方供暖地区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最近已提前安排了60亿元奖励资金,用于支持各地方2014年建筑节能改造,建筑面积将达到1.75亿平方米。因此,深入推进北方供暖地区既有建筑供热计量节能改造,是建筑节能减排一项重要工作,是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保障民生的重要抓手,也是促进建筑产业升级,培育新的增长点的有效途径。各地住建部门和当地财政部门需要密切协作,确保完成北方供暖地区供热计量节能改造既定任务。对此,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升华改革总体要求,既要使市场在这样的配置中发挥决定性的作用,也要很好地发挥政策作用。因此,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大力推进市场化融资,推动供热计量改革;尽快解决节能不节钱问题,调动居民的行为节能和投资改造的积极性;进一步突出节能改造的市场主体定位,努力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鼓励热力企业加大对节能改造的投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暖行业;加强节能运行管理并分享收益,不断拓宽改造资金的来源。同时,在供热计量改革相对滞后,市场机制难以充分发挥的情况下,如今财政资金仍是改造资金的重要来源,各地要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合理调整支出结构,支持这项工作。

二是合理安排工作计划,确保工程质量。2011年~2012年,北方供暖区域已经完成既有居住建筑改造面积3.7亿平方米,加上2013年下达的改造任务2亿平方米,提前完成了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通知中规定的4亿平方米的改造任务。由于各地既有建筑改造任务较重,要在保证工期进度的同时,要注重质量,做好安全管理,建设精品工程,确保群众满意。

三是加强统筹协调,创新改造模式。从北京市、吉林省等省、直辖市实施节能综合改造的时间来看,对老旧住宅全面实施节能改造,并与改造老旧小区环境整治的一项工作统筹进行,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是注重制度创新。加快供热计量改革,推进热计量收费改革,目的在于加快供热商品化,或发挥市场推动质量的决定性作用。但这项工作与供热体制改革密切相关,涉及到很多利益的调整,难度很大。要坚持将节能运行与供热分房热计量改革同步进行,保证完成节能改造项目尽快发挥其效益,力争在“十二五”期间,使这项改革取得进展。

既有居住建筑的供热计量改革及节能改造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工程,是推进供热计量节能改造的一项重要措施,对建设两谐社会有重要意义。财政部将进一步支持这项工作,支持供热计量改革和节能改造, 推动建筑节能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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