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五突出”抓好三经查“两员”选调工作
选调高素质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队伍是搞好第三次经济普查的基础和关键。根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民权实际,县统计局从以下五方面突出抓好“两员”的选调工作。 一是突出抓好“两员”选调的基本条件。两员应具有较高政治素质,熟悉或了解经济、财务基础知识和统计业务知识,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细致;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年龄50岁以下,PDA普查员年龄45岁以下,懂电脑、有一定的社会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备相应的基层管理和群众工作经验 ,熟悉辖区内各类基本单位情况。 二是突出抓好“两员”的配备原则。两员可从各级政府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单位中协商调用,以及从村(居)委会等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或从事过统计、会计及参加过有关大型普查工作的人员中选调;普查员以熟悉普查区各类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情况的村委会(居委会)干部为主。 三是突出抓好“两员”的选调办法。乡镇、街道办及集市所在地的村委会、城区周围经济比较发达的村委会一般不少于 2—3 名普查员,其余的村委会不少于 1 名普查员;对于基本单位数量较多、细划为若干个普查小区的普查区,原则上一个普查小区配备 1 名普查员。普查指导员主要由乡镇、街道有关人员担任,乡级普查指导员应依据不同的统计专业进行选配,每乡镇、街道原则上不少于5名,城关镇和其他较大的乡镇可适当增加。 四是突出抓好“两员”的责任。普查指导员在乡级经济普查机构的领导下,具体组织本普查区的宣传和核查登记,指导和检查普查员业务工作,负责与普查机构联系和协调,在工作中遇到难以确定和处理不了的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和请示。 普查员负责事先告知普查对象,核实普查区电子地图,完成入户登记。入户时,认真核对调查对象的各种证照和财务资料,严格按照普查方案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使用PDA填报普查表,做好数据审核和上传工作。 五是突出抓好“两员”的管理。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调后,要保持相对固定,保持普查工作的连续性,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调换;尤其是乡级普查指导员,原则上要集中办公,全程参与经济普查工作,不得因县、乡其它中心工作任务而被临时抽调,影响到经济普查工作;县级及乡级普查机构要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考评制度,并将“两员”资料逐人登记在册备案。 (陈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