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银川热用户停暖按总额30%缴费
2005年10月12 09:05:00 来源:制冷快报
以前,热用户由于非长期入住等原因,要求供暖期停暖时,往往和供热单位在缴费数额上难以取得统一,从今年起这将不再是难题了,根据9月1 日起施行的《银川市城市供热条例 》,这部分热用户停暖只需交纳30%的采暖费。
不少要求停暖的热用户总觉得,既然没有取暖,凭啥还得缴费?业内人士解释,申请停暖的住户所占比例毕竟很小,但为了满足绝大部分居民住宅的取暖需求,供热企业必须按照所有住户所需的热量正常供暖,故供热成本并未降低。只是生产出来的热能由于个别住户不使用而损耗了,因此住户缴纳部分费用是合理的。以前停暖热用户部分采暖费具体数额由供热企业根据自身经营状况与居民协商确定,由于没有统一标准,一般按照采暖费总额的30%至50%不等缴纳。从今年起,按照该条例,热用户停止使用供热设施1个采暖期以上的,应在采暖期开始前30日向供热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供热单位同意后,由供热单位采取停暖措施,热用户应向供热单位按采暖费总额的30%交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