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限值标准市场反应不一
2005年11月07 09:53:00 来源:制冷快报
今年8月1日正式实施了国家强制性噪声限值标准,但从几大家电卖场发现,有个别合资品牌的家电产品或使用说明书上仍未标注噪声限值,而部分家电产品的销售人员和消费者对这一规定并不知情。
“未标注”产品未被淘汰
到目前为止,中国家电研究院起草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限值》国家标准已正式实施3个月,规定冰箱、空调、洗衣机、微波炉、吸油烟机和电风扇六类家电产品的铭牌或说明书上必须标有噪声限值,且实测值与明示值只允许相差3分贝,否则不得上市销售。
据了解,家电产品上都未标注噪声限值,但多数品牌产品的使用说明书上有标注。另外,家电产品和说明书上都没标注噪声限值的情况集中在个别合资品牌。
消费者甚少关注
在家电卖场的空调销售处,许多销售人员只是一味地介绍他们的产品达到静音标准,“超静音”等,而很少主动向消费者指明产品的具体噪声限值。
关于该标准的推行,而消费者更是知之甚少。很多消费者表现出一种关系不大的态度。有消费者认为即使标注了,商场又没有测音仪器,72分贝到底有多大声,无从知晓。还有消费者表示,只要款式和价格心仪就行。
然而,根据规定,空调根据额定制冷量,噪音在40~68分贝。微波炉的噪音限值在68分贝。洗衣机的洗涤噪声限值为62分贝、脱水噪声限值为72分贝。容积在250升以下的冰箱,噪声限值为45~47分贝;250升以上的冰箱噪声限值为48~55分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