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确定十一五建筑节能三大目标
2005年12月26 13:30:00 来源:制冷快报
从日前召开的湖北省建筑节能暨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湖北省“十一五”的建筑节能确定了三大目标。
这三大目标是:第一,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50%的标准,其中,地级以上城市城区2006年100%实施建筑节能;县级市(县)城区2008年100%实施建筑节能;2010年全省城镇新建建筑100%实施建筑节能。第二,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大力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其中,地级以上城市及直管市城区2006年100%“禁实”;县级市(县)城区2008年100%“禁实”;2010年全省城镇100%“禁实”;2006年新型墙体材料推广面积达到新建建筑面积的50%以上,2010年达到90%以上。第三,逐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争取到2010年,大城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达到25%,中等城市15%,小城市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