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的采购公告

2011年12月26 10:29:37 来源:中国制冷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镇海区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经镇海区采购办批准,现受宁波郑氏十七房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ZHZFCG2011120T016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谈判采购主要内容及数量:(详见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室外机:变频多联室外机1台:制冷量106.5 kW,制热量119.0kW

室内机:①风管式室内机2台:制冷量2.8 kW,制热量3.2 kW,

机外静压≥10Pa

②风管式室内机1台:制冷量4.5 kW,制热量5.0 kW,

机外静压≥10Pa

③风管式室内机1台:制冷量5.0 kW,制热量5.6 kW,

机外静压≥20Pa

④风管式室内机4台:制冷量6.3kW,制热量7.1 kW,

机外静压≥20Pa

⑤风管式室内机5台:制冷量7.1 kW,制热量8.0 kW,

机外静压≥20Pa

⑥风管式室内机4台:制冷量9.0 kW,制热量10.0 kW,

机外静压≥30Pa

⑦ 落地内藏式室内机1台:制冷量7.1 kW,制热量8.0 kW

五、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是中央空调制造商或取得制造商授权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经销商,经销商代理多个中央空调品牌的只能一个品牌参加本项目谈判。

3、宁波市外的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在宁波市应有售后服务机构;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1年12月21日至2011年12月2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 ;下午1:30—4:30(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镇海沿江西路200号三楼324室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套1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应交验以下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1年12月28日14时前将谈判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镇海沿江西路200号三楼318室,逾期送达作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九、竞争性谈判时间及地点:

本次谈判活动将于2011年12月28日14时在镇海沿江西路200号三楼318室进行,供应商可派在职正式职工为授权代表参加(携带身份证及授权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2500元。

保证金应在2011年12月27日前以汇票、电汇、支票等形式交纳。

户名: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镇海支行

帐号:5227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车站路18号

十一、业务咨询:

宁波郑氏十七房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磊;

联系电话:

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乔伊 ;

联系电话:

传真:

十二、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

镇海区采购办;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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