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综合楼中央空调工程招标公告
2013年12月10 10:23:47 来源:中国制冷网
基本信息
加入日期:2013.12.09
截止日期:2013.12.13
招标代理:山东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山东省 东营市
关键词:空调 工程招标 综合楼 医院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综合楼中央空调工程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广饶县乐安大街 565号 401房间
一、项目编号: KZZB-2013-040-03
二、建设规模:
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综合楼建筑面积 39947.7平方米,其中地下 1463.7平方米;地上为 38484平方米,主楼建筑高度为 86.55米;建筑类别为一类高层建筑,结构类型为框剪结构;
三、招标范围:设计施工蓝图内的中央空调工程(包括提供手术部、 ICU病房中央空调夏、冬季冷热源),中央空调主机采用两台水冷螺杆机组。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拟选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投标人近三年( 2010年 1月 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下同)在山东省境内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 500万元以上中央空调工程(医院、办公楼、写字楼等公用建筑中央空调工程、不含住宅楼,施工业绩所用中央空调主机与拟报本项目中央空调主机同品牌)二项(含)以上;
(四)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中央空调主机、主机压缩机、风机盘管生产厂家或厂家省级(含)以上办事机构出具的授权书(或经销、代理证明,下同);
(五)同一品牌(中央空调主机、压缩机、风机盘管)只允许一名投标人参加投标;
(六)为保证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本项目要求中央空调主机(螺杆机)、主机压缩机、风机盘管为同一品牌。
(七)本工程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五、付款方式:主要管线施工完毕、主要产品(中央空调主机、风机盘管等)到货验收合格后付合同金额的 30%;全部工程安装调试完毕、运行验收合格后付合同金额的 30%;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必须包含一个制冷季和一个采暖季)无质量问题付合同金额的 30%;余款 10%,在保修、保养期(三年)结束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六、投标人报名要求: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业绩合同、中央空调工程验收报告、生产厂家或办事机构出具的授权书、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有)】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证件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
在招标报名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持书面申请函到广饶县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需要将对报名的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并按有关规定选择合格的投标人。
七、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3年 12月 09日至 12月 13日【每日 8:30至 11:00, 14:00至 17:00(节假日不休)】。
地点:广饶县乐安大街 565号 401室。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人民币 2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 宋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广饶县人民检察院、广饶县监察局、广饶县审计局、广饶县大王镇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