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中央空调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CZFCG2010(G)--H12
招标代理: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
业主单位:市民族妇幼保健院
所属行业:电工电子电器
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市民族妇幼保健院的委托,拟就利川市民族妇幼保健院业务楼水源中央空调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LCZFCG2010(G)--H1210
二、采购项目名称:利川市民族妇幼保健院业务楼水源中央空调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中央空调及水源工程,预选品牌:博佳、盾安、EK(欧科)、天佳、特灵。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和该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三)投标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
2、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产品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四)该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可在2011年12月20日17时(工作时间)前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须填写《利川市政府采购项目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在利川新闻网/lcscg/E/Index.html下载),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通过网上报名的供应商应将填写完整并签章的《利川市政府采购项目报名登记表》及报名费银行进账单扫描件于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12月20日17时)前传送到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电子信箱:LCZFCG123@163.com,迟到和未按规定传入指定电子信箱的报名资料概不接受,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七、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资格要求原件【有效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机电设备安装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产品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身份证原件】作为开标时供应商进场依据。如不能提供或不能完全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资料原件将不得进入开标会场,由此带来的损失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单位和招标方概不负责。
八、本项目招标文件于报名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方式传至各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各供应商自行查收,采购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九、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在开标前递交投标保证金100000.00元。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1月11日9时。
十一、投标文件送达及开标地点:利川市行政服务中心十一楼1110会议室。
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文先生
电话:
传真:
邮编:445400
开户行:利川市农行桃花岭分理处
账户名称: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001878
开户行:利川市银都信用社
账户名称: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