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型公共建筑需审查节能
2007年01月29 00:00:00 来源:制冷快报
近日,北京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日前举行第一次新闻发布会,市发改委、市科委、市农委、市工业促进局相关负责人就北京市调整产业结构,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从今年开始,建筑面积在2万(含)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在20万(含)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建筑项目、其他年耗能2000吨(含)标准煤以上的重点项目,必须编制独立的节能专篇并进行节能审查,其他项目进行节能登记管理。
这是将在今年出台的《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管理办法》作出的规定。王海平介绍,今年将狠抓节能减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为此,将坚持源头管理,开展用能评估。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在土地、环保、节能、技术、安全等方面的标准准备,特别是开始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