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能效领跑者实施细则11月4日公布 无财政补贴
2015年11月05 00:00:00 来源:中国空调制冷网
空欢喜一场?让很多家电企业期待了两年多的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终于在今天(11月4日)出现在国家发改委的官网上,首次涉及平板电视、变频空调、家用电冰箱三类产品。
智家电注意到,通知于11月2日发布,要求想参与能效“领跑者”评选的家电企业,必须要于11月26日前将地方推荐函和企业申报材料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及质检总局(计量司)。同时,家电能效“领跑者”产品评选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
然而让许多家电企业和经销商们可能要失望的是,首次发布的涉及变频空调、平板电视和电冰箱的能效“领跑者”实施细则,竟然没有来自财政部门直接的财政资金补贴,感觉带给相关企业的更多还是企业荣誉大于资金补贴。只是在现有的国家强制能效标准实则细则之外,再度给节能水平在2级以上的产品,贴上了一个能效“领跑者”标签。
首先,从能效“领跑者”实施细则的发布部委来看,只有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检总局三家单位,根本没有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等财政资金管理部门的身影。这也就从根本上表明,这个能效“领跑者”制度更多的只是国家对于家电企业节能产品的一种评价和实力肯定。
当初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管局、国家能源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等七部委共同研究制定的《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如果在实施细则上却只有三部委的身影。说明这一制度在政策层面经历多时的研究后,激励方式和方向都发生了大的变化。
在实施细则的“激励措施”一栏,智家电找了半天的财政补贴金额标准,却只看到了7条更多的是建议政策奖励和荣誉肯定。比如,国家鼓励能效“领跑者”产品的技术研发、宣传和推广,给予能效“领跑者”名誉奖励和政策支持,各地方对入围国家能效“领跑者”产品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却未明确到底是何种政策支持和奖励。显然需要地方政府另行制定相关的奖励政策。那么,这又将是一场充满期待的漫长等待。
再比如,国家将能效“领跑者”产品纳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实行优先采购。同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优先选用能效“领跑者”产品。以及中央基建投资、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节能改造项目优先选用能效“领跑者”产品。这些都只是优先权,但到底采购谁家的,最终还需要招投标再来确定。
还比如,国家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召开能效“领跑者”新闻发布会、表彰会或推介会,集中宣传能效“领跑者”产品和相关企业。同时国家建立能效“领跑者”指标与强制性国家标准衔接的机制。此外,入围企业可在入围产品能效标识本体上直接印制能效“领跑者”标志。
其实,从能效“领跑者”实施细则的内容来看,首批只涉及到家用变频空调,平板电视,以及家用电冰箱三类产品。其中,电视机产品只允许平板电视参加,CRT没有资格,同时平板显示器也不能参与;空调产品只允许家用变频空调参与,移动式空调器、多联式空调机组、风管式空调器都不得参与;冰箱产品只允许家用电冰箱,包括嵌入式制冷器具、葡萄酒储藏柜、透明门展示用或其他特殊用途的电冰箱不得参与。
同时,对于上述三大类家电产品的参评企业和产品性能要求,也非常明确:产品能效必须要达2级,获得节能认证,单个型号的产品出货量不得低于1万台。企业必须要在最近一年内无省级以上产品质量抽查和能效抽查不合格情况,同时需要在中国陆生产和使用。
透过这一实施细则不难看来,原本还希望通过家电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公布,能够通过财经补贴资金激励企业,研发生产和销售高能效节能家电产品的热情。现在来看,这项已经酝酿多年的能效领跑者制度,显然已经成为一项节能家电产品的新评价体系和荣誉标志。
可以预见的是,短期内这项“能跑者”制度实施和落地,对于家电市场销售,特别是高能效家电产品销售难以起到直接的刺激作用。顶多只是会成为一些家电企业展示和释放自身节能技术水平的一项宣传荣誉。
当然也从中可以看出中央政策对于家电产业和市场刺激政策的思路,已经从过去的直接补贴,到如今的间接肯定和荣誉激励转变。空欢喜一场?让很多家电企业期待了两年多的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终于在今天(11月4日)出现在国家发改委的官网上,首次涉及平板电视、变频空调、家用电冰箱三类产品。
智家电注意到,通知于11月2日发布,要求想参与能效“领跑者”评选的家电企业,必须要于11月26日前将地方推荐函和企业申报材料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及质检总局(计量司)。同时,家电能效“领跑者”产品评选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
然而让许多家电企业和经销商们可能要失望的是,首次发布的涉及变频空调、平板电视和电冰箱的能效“领跑者”实施细则,竟然没有来自财政部门直接的财政资金补贴,感觉带给相关企业的更多还是企业荣誉大于资金补贴。只是在现有的国家强制能效标准实则细则之外,再度给节能水平在2级以上的产品,贴上了一个能效“领跑者”标签。
首先,从能效“领跑者”实施细则的发布部委来看,只有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检总局三家单位,根本没有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等财政资金管理部门的身影。这也就从根本上表明,这个能效“领跑者”制度更多的只是国家对于家电企业节能产品的一种评价和实力肯定。
当初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管局、国家能源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等七部委共同研究制定的《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如果在实施细则上却只有三部委的身影。说明这一制度在政策层面经历多时的研究后,激励方式和方向都发生了大的变化。
在实施细则的“激励措施”一栏,智家电找了半天的财政补贴金额标准,却只看到了7条更多的是建议政策奖励和荣誉肯定。比如,国家鼓励能效“领跑者”产品的技术研发、宣传和推广,给予能效“领跑者”名誉奖励和政策支持,各地方对入围国家能效“领跑者”产品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却未明确到底是何种政策支持和奖励。显然需要地方政府另行制定相关的奖励政策。那么,这又将是一场充满期待的漫长等待。
再比如,国家将能效“领跑者”产品纳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实行优先采购。同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优先选用能效“领跑者”产品。以及中央基建投资、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节能改造项目优先选用能效“领跑者”产品。这些都只是优先权,但到底采购谁家的,最终还需要招投标再来确定。
还比如,国家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召开能效“领跑者”新闻发布会、表彰会或推介会,集中宣传能效“领跑者”产品和相关企业。同时国家建立能效“领跑者”指标与强制性国家标准衔接的机制。此外,入围企业可在入围产品能效标识本体上直接印制能效“领跑者”标志。
其实,从能效“领跑者”实施细则的内容来看,首批只涉及到家用变频空调,平板电视,以及家用电冰箱三类产品。其中,电视机产品只允许平板电视参加,CRT没有资格,同时平板显示器也不能参与;空调产品只允许家用变频空调参与,移动式空调器、多联式空调机组、风管式空调器都不得参与;冰箱产品只允许家用电冰箱,包括嵌入式制冷器具、葡萄酒储藏柜、透明门展示用或其他特殊用途的电冰箱不得参与。
同时,对于上述三大类家电产品的参评企业和产品性能要求,也非常明确:产品能效必须要达2级,获得节能认证,单个型号的产品出货量不得低于1万台。企业必须要在最近一年内无省级以上产品质量抽查和能效抽查不合格情况,同时需要在中国陆生产和使用。
透过这一实施细则不难看来,原本还希望通过家电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细则公布,能够通过财经补贴资金激励企业,研发生产和销售高能效节能家电产品的热情。现在来看,这项已经酝酿多年的能效领跑者制度,显然已经成为一项节能家电产品的新评价体系和荣誉标志。
可以预见的是,短期内这项“能跑者”制度实施和落地,对于家电市场销售,特别是高能效家电产品销售难以起到直接的刺激作用。顶多只是会成为一些家电企业展示和释放自身节能技术水平的一项宣传荣誉。
当然也从中可以看出中央政策对于家电产业和市场刺激政策的思路,已经从过去的直接补贴,到如今的间接肯定和荣誉激励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