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劳动局规定制冷维修工需持证上岗

2006年09月04 16:04:00 来源:艾肯空调制冷网

近年来因从业者不具备相应职业资格,无证上岗操作,从而造成安全事故、工伤事故以及侵害消费者利益的事件时有发生,为此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期经上海市政府同意,发布了《关于在本市实施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意见》。

此次上海出台的《意见》,首批对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包括食品质量检验员、制冷设备维修工、中央空调工、汽车维修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等在内的28个职业(工种)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以此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从业者人身安全及消费者利益。

《意见》规定,用人单位及职业中介机构向社会发布招聘广告及录用上述28种职业人员时,必须要具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持外省市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者,应由用人单位到上海劳动保障部复核换证。这项准入制度已从2006年9月1日开始实行,目前已从事上述职业而未取得职业资格的人员,须在一年“过渡期”内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能上岗,参加职业资格准入职业(工种)培训的人员,就可获得相应的培训补贴。对于用人单位违反职业资格准入规定的行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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