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出台居住建筑节能验收规程
2005年12月28 15:13:00 来源:艾肯空调制冷网
重庆市建委、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12月21日正式出台《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从明年1月1日正式施行后将作为强制标准执行,市民可参照此标准购买节能房。
市建筑技术发展中心专家介绍,看房屋是否达到节能标准,市民可从墙体保暖、门窗朝向、顶层隔热、公共耗电、室内通风、竣工验收等方面去识别。
墙体:市民可通过开发商预留的空调洞等,查看墙体是否有保温沙浆或聚苯板,非节能建筑只有砖混结构。
门窗:节能建筑门窗一般为南北朝向,以使空气畅通。另外要注意玻璃窗是否为保温隔热的双层中空格局。
屋内:看室内空气是否清新,自然风是否通畅。
顶层:房屋顶层必须添加一层聚苯板或保温沙浆,厚度在4~6厘米之间,用来隔热保温。
用电:主要针对公共照明,照明功率控制在28-36瓦之间,并且使用声控方式。
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竣工验收,不得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