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台五项措施整改工程招投标
从广州市纪委获悉,近日由广州市监察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建委、市交委等单位派员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自查情况进行了抽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出台五项整改措施。
据悉,这次共抽查了20个单位1015个招标项目,占全市自查上报项目总数的43%。从抽查的情况看,当前,广州市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工作仍存在六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有个别单位将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下的工程自行以邀请招标或直接委托的方式发包。二是一些符合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条件的项目没有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三是没有完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招标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四是供电、供水、防雷、消防等专业工程仍存在行业垄断行为,大部分项目未能依法公共招标。五是一些项目建设单位缺乏相应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而招标代理机构的水平又参差不齐,因而导致某些项目在招标过程中多次出现违规操作情况。六是围标,串标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针对存在问题,广州市专项检查联席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并提出了五项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完善和规范招投标的管理和有形建筑市场的运作。二是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业主的行为。加强对公开招标项目二次失败后要求进行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的审核和管理,优化资格预审的择优办法,严格限制缩短备标时间的行为;取消财政投资工程评标委员会中的业主评委,在确保技术要求的基础上,突出经济指标,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三是加强对“评标专家库”的管理以及对评标专家的教育和培训;进一步规范评标专家的行为。探索标后技术评估制度和公共度评价制度。四是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的各项制度。尽快制定《招标代理管理办法》、《设备材料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制度。五是加大对围标、串标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公开曝光,努力创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市建设工程的依法建设、科学建设,廉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