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空调能效等级低于2级不能销售
2007年03月27 14:32:00 来源:艾肯空调制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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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从苏州市场获悉,在3月16日苏州市政府出台的《苏州市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从今年9月1日起,凡进入苏州市销售的房间空调器,能效等级必须达到2级以上,低于2级的不得销售。
据悉,为使到“十一五”末苏州市实现全市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20%%的目标,苏州市政府制订并出台了该文件。文件提 出以结构调整、科技进步为抓手节能降耗,其中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结构节能,带动能耗下降10%;通过技术进步、加强管 理、实施重大节能工程,带动能耗下降10%;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20%;第三产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15%%左 右;建筑节能15%;政府机关人均用能减少20%。
当地业内人士指出,尽管该文件中只对房间空调器进行了规定,并不涉及商用空调,但这也是政府有关方面发出的一个信 号。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也将出台相关商用空调设备的有关强制性规定。因此,现在应当引起制造企业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