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企业建地源热泵供热站按总投资的25%奖励
2009年09月22 10:56:00 来源:艾肯空调制冷网
日前,烟台市出台《市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奖励办法》,旨在进一步节约能源,改善环境,加快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中的规模化应用。该办法从现在开始施行。
具体奖励措施包括,对采用地源热泵技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其采用地源热泵部分,免缴基础设施配套费中供热外管网部分收费。对采用太阳能热水技术并选用分体式承压产品,或采用太阳能集中供应热水技术,且总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相应技术产品投资额超过200万元的项目,按新建太阳能热水系统总投资的20%给予奖励;对采用太阳能采暖和空调制冷技术,并探索应用太阳能采暖、制冷和热水三联供技术,且总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按新建太阳能系统总投资的25%给予奖励。对企业投资兴建大型地源热泵供热站的,按总投资的25%给予奖励,管网建设费用按辐射范围内项目的建筑面积,由财政部门从收取基础设施配套费中按52元/平方米给予补贴,但其所供热辐射区域内的建设项目不再享受免缴基础设施配套费中供热外网部分的收费减免政策。利用地源热泵系统向服务对象供热或制冷的,原则上可按照我市集中供热和同等情况下空调机组制冷费用的收费标准收费。
奖励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墙改沉淀资金以及中央财政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