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建审判综合用房项目空调末端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设备)招标公告
2013年05月07 13:11:17 来源:中国制冷网
基本信息
加入日期:2013.05.07
截止日期:2013.05.13
招标业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浙江省 宁波市
关键词:空调
招标公告正文
交易登记号:13GC070047
1.招标条件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函[2009] 245号及甬发改审批函[2012] 56号文件批准建设。本项目的建设单位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次招标范围为该项目的空调末端采购及相关服务。建设资金建设单位自筹和市财力安排解决。目前,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
2.招标范围
(1)风机盘管(234台)、(2)空气处理机(7台)、(3)全热交换机(2台)、(4)新风机(11台)、(5)油烟净化器(2台)、(6)冷媒新风机组 (14台 )、(7)分体空调 (2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1)为空调末端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空调末端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制冷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需覆盖投标产品范围);
(2)制造商在宁波地区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证明或授权售后服务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编入投标文件技术标。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有权查看原件,以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验。如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能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时间及时提供原件资料,评标委员会可以作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5月7日至2013年5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时至 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和IC卡,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原购买单位无效,需持IC卡和交易证重新登记,并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请按以下账户办理:
户 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建行营业部新天地分理处
账 号:3310229
5.投标答疑截止时间:2013年5月13日16: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28日14时0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厦13楼,具体会议室详见当天电子指示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名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002幢(温州银行大厦)2018室
邮 编: 315040
电 话: 0574-55717457
传 真: 0574-87863400
电子邮件: tlx806@126.com
联 系 人: 朱嵩琦 邱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