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2013年03月14 13:53:00 来源:中国制冷网

采购项目类别:机电类

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政府采购询价通知书

SZSD2013-WZ-X-021

本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长桥中学的委托,我公司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最新一期的基础上,对其拟采购的空调安装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欢迎具有能力提供所要采购货物并且具备足够技术保障能力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 采购内容及技术规格:

序号项目名称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数量单位

12匹挂机适用面积(制冷/制热):23-37平方

变频/定频:定频

制冷量/制热量:3500W

能效等级:3级

制冷功率(W):1588

室内机运行噪音(dB):31―34

室外机运行噪音(dB):502套

23匹柜机适用面积制冷/制热: 34-53m2/38-51m2

制冷量/制热量: 7290w/8200+2500w

消耗电力制冷/制热: 2150w/2278+2500w

能效比等级: 新2级

室内机运行噪音: 37-43

室外机运行噪音: 552套

35匹柜机适用面积制冷/制热: 57-80m2/62-80m2

制冷量/制热量 : 12000w/13500+3500w

消耗电力制冷/制热: 3540w/3960+3500w

能效比等级 : 新2级

室内机运行噪音 : 44-49

室外机运行噪音 : 601套

注 1. 管材及施工所需的费用包含在响应总报价中,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2.包含外机支架、插座、插头、原厂出厂复合铜管(标准尺寸)等附件。

3.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送交响应书及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期和地点:

1.本次询价通知书的响应截止时间为 2013年3月18日上午11:00前。响应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将询价响应文件密封,并在文件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达苏州市竹辉路358号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2. 2013年3月18日下午2:00在苏州市长兴街110号苏州银行三楼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三、响应文件格式:

1.单位名称

2.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3.询价编号

4.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报价表(须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字)

序号货物

名称品牌规格型号配置(需方要求)响应单位偏离原要求说明数量/单位市场价报价总价交货期备注

需注明:节能清单第几页

(空调报价时请注明提供免费配套管子长度及超过部分的收费单价)

6.质量、服务、保修承诺

7.响应产品所在政府采购最新一期节能清单的页码及该页复印件;

8.产品彩页(当书面描述的技术参数、功能与彩页不一致时,以彩页为准);

9.投标产品详细技术说明;

10.与本次询价有关的其他资料。

上述材料为必备材料,如有缺项为无效响应文件。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询价设备在符合采购要求和不高于采购预算的条件前提下以最低报价成交。

五、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标的及数量:见采购内容及技术规格。

2.合同成交价:按成交价格。

3.保修服务:提供整机6年,压缩机6年以上保修期,终身维修。在产品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需在2小时内响应,并保证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更换或退货,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4.安装竣工时间:合同签订后7天内安装竣工。

5.交货地点:苏州市吴中区长桥中学指定地点。

6.交货方式:最终供货合同应在交货前向采购方提供交货计划,运输保险和装箱费用由最终供货公司承担。

7.验收标准:按本通知书、响应书的标准和装箱单验收。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随机备品、备件装箱单、随机资料及包装。所有设备和附配件应符合其规定的性能,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合格品,同时有明确的制造厂商。交货时必须原包装现场拆封验收合格。

8.验收期限:安装测试完成后7天内。

9.付款方式:经验收合格后7天内凭验收单及发票由采购单位一次性支付。

10.质量、服务要求:

(1)成交方应保证所供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成交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确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的物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质量出现问题时,成交方负责“三包”,费用由成交方负责。

(2)伴随服务:成交方应以良好的服务态度,便利快捷的方式在24小时内响应并完成采购方提出的合理要求,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内。

11.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 采购方逾期付款(有正当理由者除外)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采购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成交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成交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2)成交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交货,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成交方应向采购方就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采购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费用。

12.本通知书以及响应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六、综合说明:

1.响应产品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中的品牌型号,响应文件中需标明响应品牌型号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几页,并附该页复印件,否则为无效响应文件。

2.响应单位需就本通知书第三项单独制作《响应报价表》。本次报出的单价一次性报定不得更改。所报内容包括设备、辅助材料、人工、机械、运输、存储、安装、保险、劳保、各种税费、专利技术及质保期间一切费用等。

3.如响应单位成交,应按成交额的6‰向本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

4.响应单位所提供资料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5.如响应单位对本通知书有疑义,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公司咨询,一切材料以招标公司的书面材料为准。

6.本采购信息在苏州政府采购信息网(www.zfcg.suzhou.gov.cn)和城市商报同时刊登,敬请留意。

七、联系方法:

1 .地 址:苏州市竹辉路358号6号楼 2.联系人:陆萍、潘凌

3.电 话:89990507/65201419 4. 传 真:65208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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