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脑科医院中央空调机组设备采购项目
湖南省脑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住院综合楼中央空调机组、新风机组、风机盘管设备采购项目
1、招标人:湖南省脑科医院
2、项目名称:湖南省脑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住院综合楼中央空调机组、新风机组、风机盘管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范围:
合同内容包括湖南省脑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住院综合楼空调设备采购项目下风冷热泵中央空调机组5-10台(总制冷量3150±5%,总制热量>1800KW,采用合资一线品牌机组)和新风机组、风机盘管设备的供货、安装指导、调试以及现场试验、验收、技术服务等。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2)投标人必须是相关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必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4)如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必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2)近3年至少在湖南省内有2个类似风冷螺杆机组供货业绩(总制冷量3000KW以上),且在长沙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5)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其所代理的制造商必须满足第(4)项要求;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发售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凭单位开具的法人授权书、个人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到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1年12月27日~2011年12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18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湖南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锦泰广场)(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脑科医院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427号
联系人:龙先生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